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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定>的通知》(教學〔2024〕4號)、《教育部關于做好2025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5〕4號)及《海南熱帶海洋學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辦法》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院實際情況,確保在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做好水產專業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特制定本細則。
一、復試工作原則
(一)安全性。嚴格落實校園公共區域環境安全管理,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與保密制度,加強應急處置,確保復試過程安全、穩定。
(二)公平性。加強組織管理,嚴格審查考生資格,嚴格復試過程規范管理,嚴肅考風考紀;加強復試錄取環節監督,堅持客觀、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三)科學性。針對不同學科專業特點,精心設計復試內容,確保考核科學有效。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確保招生質量。
二、復試工作組織與管理
(一)學院成立水產與生命學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在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具體組織實施復試各項工作,并加強對本單位各專業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二)根據本學科特點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由本學院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技教師組成,成員不少于5人(含1名英語水平較好的教師)組成,并配備秘書與助理各1名。根據教育部以及學校調劑復試有關規定,負責確定復試面試內容及形式,擬定本專業復試的具體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三)當年有直系親屬參加研究生考試的,須回避本年度的研究生招生各項工作。
三、復試條件與名單遴選
(一)第一志愿生源
1.復試條件
初試成績(總分和單科最低分)必須達到教育部劃定的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復試名單確定
第一志愿上線人數大于擬定招生計劃的專業實行差額復試,差額比例為1:1.2,按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名單;上線人數不足120%的專業按實際上線人數安排。
(二)調劑生源
1.調劑基本條件
本專業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時需要進行調劑復試。具體缺額信息將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調劑服務系統”開通后發布。申請調劑考生需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1)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在二區初試成績的基本要求。
(2)符合本專業的報考條件及調劑辦法的具體要求
(3)調入專業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全國統一命題科目相同。
(5)所有調劑生源只接收初試統考外國語為英語的考生。
(6)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達到調入專業普通計劃的“國家線”。符合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相關專業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2.調劑復試名單遴選
(1)實行差額調劑,差額比例為1:2。
(2)在保證第一志愿合格生源錄取的基礎上,按調劑考生初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
四、復試形式與安排
(一)復試形式
1.實行線下復試。
2.請考生收到復試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將資格審核材料掃描件打包壓縮(壓縮包不超過50MB),按照“水產+考生姓名+復試資格審查材料清單”命名并作為郵件主題,發送至郵箱:hntouscysm@163.com。未經過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參加復試。
(二)復試時間
第一志愿考生復試工作于3月下旬至4月初進行,調劑考生復試工作于4月8日-4月20日間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包括綜合面試、外國語能力測試、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等內容。同等學力考生需加試魚類增養殖學和魚類學課程。每科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
1.綜合面試。通過隨機抽取試題、現場問答的形式,全面考查考生的專業知識水平及潛在能力素質。
2.外國語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基本的外國語聽說能力。
3.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每位考生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復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成績計入錄取成績。
4.報到
報到時間:第一志愿復試報到時間、調劑復試報到時間另行通知。
報到地點:第一志愿復試報到地點、調劑復試報到地點另行通知。報到時攜帶材料見附件1 。
五、錄取
(一)錄取成績計算
錄取總成績 =(初試成績÷5)×60% + 復試成績×40%。
(二)擬錄取名單的確定
1.擬錄取名單根據招生計劃先從第一志愿報考我校的復試合格生源中,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參加復試且合格,但未被錄取的本校一志愿考生按最終成績排序,后期學校若有名額調整,將按排序依次遞補錄取。
3.若有剩余錄取名額,再從調劑復試合格生源中,按錄取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已通過“調劑服務系統”被其他學校“待錄取”且未在我校規定時限解除“待錄取”的考生視為自愿放棄,不予錄取)。
4.凡在“調劑服務系統”中接受我校“待錄取”的調劑考生,后期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放棄錄取資格,我校對已接受“待錄取”的考生不予解鎖。
(三)錄取工作相關說明
復試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予錄取:
(1)復試總成績低于60分;
(2)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任一科目低于60分;
(4)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
(5)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的考生。考生取得擬錄取資格后,被查出在初試和復試中有弄虛作假、違紀作弊等行為的,隨時取消錄取和入學資格,取得學籍者則取消學籍,并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
六、申訴復議
當參加復試的考生對復試與錄取結果提出質疑時,在復試與錄取結果公布的3個工作日內,可實名提出書面申訴。對申訴問題經調查屬實的,由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進行復議。
研究生招生辦公室:0898-88650027;
紀檢監察辦公室:0898-88651718。
七、其他
1.本細則由水產與生命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以學校規定為準。
2.考生應隨時關注海南熱帶海洋學院研究生工作處網站以及水產與生命學院網站發布的最新信息。
水產與生命學院
2025年3月10日
原文鏈接:https://yjs.hntou.edu.cn/zsxx/202503/t20250325_94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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