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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招生工作有關規定,為做好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國家教育改革發展要求和碩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規定,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錄取、寧缺毋濫原則,依據考生初試復試綜合成績,在教育部下達我院招生計劃內,綜合考慮培養需求和考生個人表現、綜合素質、身體健康狀況等擇優錄取。
二、工作組織和職責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和統籌全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等工作。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辦法的制訂、專業招生計劃的編制及調整、專業復試分數線的劃定、考生資格審核;全院復試錄取工作的組織實施;監督各培養部門復試錄取實施過程;審核確定所有專業擬錄取名單;受理考生申訴,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和院的聲譽;對弄虛作假者,進行檢查核實,按有關規定取消錄取資格或學籍等。
研究生院是全院研究生招生、培養、就業指導等工作的辦事機構,受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委托,承擔招生、復試、錄取組織實施工作。
各培養部門成立由5-7人組成的復試小組,考官由本專業具有副高以上職稱、辦事公正、無直系親屬報考的人員組成。復試小組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指導下負責本部門招生復試組織實施工作,提出本專業招生建議錄取名單等。根據工作需要,經院批準,招生專業方向相近的部門可聯合成立復試小組。復試小組組成人員名單,須在復試工作開始前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各培養部門保持復試場所換氣和清潔消毒,并擺放公用消毒用品供考生自行使用。
三、復試
參加我院復試的考生(含與河海大學聯合培養的考生)須滿足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要求。
(一)復試方式
2025年我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面試形式。
(二)復試時間
2025年3月20日。
(三)資格審查
2025年3月18日17:00點前,考生將以下材料按順序掃描成一個PDF文件,發送至我院郵箱:
1.簽訂《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附件1);
2.填寫《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登記表》(附件2);
3.身份證復印件(正反面);
4.應屆畢業生的學生證復印件,往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
5.其他證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大學期間學習成績單、發表的學術論文、獲獎證明等復印件。
以上紙質材料在復試證件查驗時提交工作人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復試前,我院將核驗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生須核驗學生證)等,對不符合規定或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視為資格審查不通過,取消復試資格。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予復試。
(四)復試內容
重點考查考生的專業能力、創新精神、創新能力以及綜合素質等。復試內容包括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外語水平。每位考生復試時間不少于20分鐘,復試總成績滿分為200分,120分為合格。
1.綜合知識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道德品質和社會責任感,在本專業領域發展潛力、創新精神、科研能力,團結協作精神、人文素養等。滿分為50分。
2.專業知識復試內容依據研究生培養目標,重點考查考生在專業基本理論、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等方面的知曉和熟練程度。滿分為100分。
3.外語水平復試重點考查考生的英語語言表達能力、專業英語能力和水平。滿分為50分。
復試成績為綜合知識、專業知識、外語水平三項成績之和。
復試小組現場書面評分,填寫《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情況記錄表》(附件3)和《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評分表》(附件4)。考生得分為復試小組成員評分平均值。復試現場全程錄音錄像。復試結束后,復試小組將復試情況表等材料密封、全程錄音錄像資料送交研究生院。
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體格檢查
對復試考生進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節。我院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將通過“函調”的方式,對考生的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進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者,視為復試不合格,不予錄取。
擬錄取考生自行在二級甲等以上醫院進行復試體檢,入學時學校對所有新生統一體檢,對不合格者按有關規定處理。根據教育部、衛生部、殘聯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及《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文件標準,體檢不合格的考生不予錄取。
五、調劑
在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計劃內,我院按照有關規定接收調劑考生,須滿足如下基本條件:(1)符合南京水利科學研究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規定的報考條件;(2)第一志愿報考專業與調入專業相同或相近;(3)初試成績總分≥300分,單科≥40分(總分100分)/≥60分(總分150分);初試科目與我院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調劑考生按照本復試辦法進行,采用線下復試,其他有關事項詳見我院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公告。
六、錄取
(一)總成績計算。根據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計算總成績。
總成績=(初試成績/5×70%+復試成績/2×30%)×5
(二)擬錄取。各復試小組根據考生的總成績,提出各專業建議錄取名單。各復試小組對建議錄取結果負責。復試成績低于120分不予錄取。
(三)確定擬錄取名單。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國家核定的招生計劃、院學科建設需要,結合考生的考試成績、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結果,對建議錄取名單進行審核,擇優確定擬錄取名單,并在院網站和教育部規定的信息平臺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
(四)公布擬錄取結果,并向上級主管部門上報擬錄取人員庫。
七、紀律與要求
2025年研究生錄取工作在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嚴格按照本辦法執行。研究生招生涉及面廣,政策性強,要嚴肅招生紀律,抵制不正之風,努力營造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的良好環境。切實維護考生的權利和利益,維護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良好聲譽。
列入復試范圍的考生都應按規定參加我院組織的復試,否則取消復試資格。
復試試題及其答案在啟用前均系國家機密材料,均應按照保密要求妥善保管。參與命題人員和工作人員不得泄密,否則追究法律責任。
按照研究生招生考試相關保密管理規定,考生不得對復試過程錄音錄像、拍照,不得傳播試題等復試內容。
如發現復試工作中有違紀舞弊行為,一經查實,按國家有關規定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涉及考生將取消錄取資格,計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研究生新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院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和入學體檢,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復試錄取工作投訴舉報電話:025-85828129。
八、其他
聯 系 人:沙老師
聯系電話:025-85828895
郵 箱:yjsb@nhri.cn
本實施方案由院研究生院負責解釋。如與國家規定不符,以國家規定為準。
附件1: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誠信承諾書
附件2: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登記表
附件http://yjs.nhri.cn/art/2025/3/15/art_672_807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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