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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付中通訊員宋純峰)花近10萬元上“考研保過”培訓班,結果初試就被刷下。考生張先生將北京某教育咨詢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譚女士訴至法院。
記者今天獲悉,海淀法院判令某教育公司應退還學費并支付逾期還款違約金4000元。
張先生訴稱,2008年7月9日,他與被告公司簽訂協(xié)議,約定該公司為他提供2009年度人民大學研究生入學考試考前輔導,并約定如沒有通過復試,該公司應退還除郵遞費用以外的全部費用。
協(xié)議簽訂后,他依約將97520元匯入其指定的銀行賬戶。但張先生在初試中就被刷下。而被告公司沒有退費。
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根據(jù)雙方約定,被告公司應返還培訓費用。該公司未依約履行還款義務,除應退還張先生培訓費外,還應支付違約金。譚女士承擔連帶責任。
法官提示
一些輔導機構以知曉內幕消息、承諾考研失利后退款等方式吸引考生報名,但考生失利后,退費卻大費周折。
為此,法官提醒,考生應注意審查考研輔導機構的資質,并應注意保存相關的證據(jù),如培訓協(xié)議、“保過協(xié)議”等(均要加蓋該培訓機構公章),并注意保存付款憑證、正式收據(jù)、錄音等證據(jù),以在訴訟中處于有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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