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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考研復試 來源: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卓越工程師學院 2025-03-2 相關院校:西安電子科技大學
根據教育部和學校相關文件精神,現對我單位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總體原則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學習貫徹全國教育大會精神,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嚴格執行政策,嚴守工作紀律,規范錄取行為,強化監督管理,優化考生服務,切實做好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各項工作,確保公平、公正、科學。
二、招生工作組織機構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執行院長、黨委書記
副組長:主管副院長
組 員:各研究所負責人、研究生導師代表
秘 書:招生干事
職 責:全面負責學院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制定本學院復試方案并組織實施。根據實際情況成立復試小組,統一復試考核標準。開展包括復試專家、工作人員、考生等的培訓工作,組織演練。審核復試記錄、復試結果,確定擬錄取名單。開展本學院招生信息公開和相關解釋工作,根據考生申訴,對本學院有關考試招生過程進行核查、處理并給予答復。
(二)復試小組
組 成:每組由不少于5名研究生導師或副高級職稱以上專家、不少于1名復試秘書組成。
職 責:根據學院復試方案對考生的外國語水平、專業基礎知識、科研創新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綜合素質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確保復試程序規范、公平公正。
(三)紀檢督察組
組 長:紀委書記
組 員:紀委委員、教授委員會代表
職 責:全程監督復試工作實施過程,受理考生實名投訴和舉報,答復考生質疑。
監督舉報電話:0571-82383781
監督舉報郵箱:hzjw@xidian.edu.cn
三、招生計劃
我單位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共526個,其中含非全日制招生計劃10個。本次統考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具體如下表:
四、復試分數線
普通計劃考生初試成績滿足以下條件的考生可參加復試:
具有復試資格考生名單見附件1。
五、資格審查
具有復試資格的考生請于3月24日上午10:00點前登錄:https://jsj.top/f/sry6pX上傳相關材料。
資格審查材料須為掃描版(或清晰度高的照片),材料1~10務必整合到同一個PDF文檔中(大小不超過10M),PDF文檔須以“考生姓名-身份證號-資格審查”命名,原件隨身攜帶以備查驗。材料11須以“考生編號-考生姓名-個人簡歷”命名。具體材料清單及順序如下:
(1) 本人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準考證。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件。
(3) 已簽名確認的《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2)。
(4) 應屆本科畢業生提供學生證(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往屆畢業生提交畢業證書(或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位證書(未獲學位考生可不提供)。
(5) 大學期間成績單,往屆生也可提供檔案中成績單掃描件(應加蓋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公章),英語水平證明,如四級或六級英語證書。
(6) 學業成果及綜合能力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競賽獲獎、學術論文、授權專利、科研成果、畢業論文、能力證書等能證明自己綜合素質的材料。
(7) 高職高專同等學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的考生)須提供?瞥煽儐渭氨究6門或6門以上與報考專業相關課程進修成績單,以及所報考專業領域的學術期刊上以第一作者發表的文章。
(8)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須由相關部門審核通過,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9) 未通過教育部學歷(學籍)信息核驗的考生須提交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10) 現役軍人、國防生報考須提交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11) 個人簡歷。
如有自愿放棄我單位復試資格的考生,僅需提交親筆簽名確認的《自愿放棄復試資格的承諾》(見附件3)。
六、復試安排
按照教育部和學校相關規定,實施差額復試。所有統考上線考生(含專項計劃)均須參加復試。
(一)復試形式
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用現場復試形式。其中專業知識考核采用筆試形式,綜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試形式。
(二)復試地點及時間
1.復試時間:預計3月25日左右開始;
2.復試地點: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南校區/北校區;
具體復試時間、地點請及時關注卓越工程師學院長三角基地官網(https://hz.xidian.edu.cn/)。
(三)復試內容
復試內容一般包括外國語水平、專業知識、綜合能力、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等方面,以同等學力身份報考的考生須加試兩門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復試全流程錄音錄像。
1.專業知識考核(筆試)
主要考察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應用技能的掌握程度,特別是考生對本專業基礎知識和基本概念的掌握和理解、對本學科專業發展動態的了解,以及在本學科專業領域發展的潛力。
考核內容:招生專業目錄公布的復試科目,閉卷考試。
2.綜合能力考核(面試)
考核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滿分100分。主要考察考生外國語聽說能力,創新能力和專業素養,其他專業相關的學習、科研和社會實踐或實際工作等方面的經歷、個性心理特征,意志品質等。
考核內容:考生個人陳述、復試專家面試問答等。
3.心理健康測評
心理健康評測是對考生個性心理特征進行評測的重要方式,作為復試錄取參考。考生通過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心理健康教育大數據平臺系統(以下簡稱“平臺系統”)進行評測,測評結果作為研究生復試錄取的重要參考。
一志愿考生應于3月25日中午12:00前完成測評。調劑考生應在所通知復試時間的前一天完成。平臺系統測評操作流程見附件4。
4.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
主要考核考生政治態度、思想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考核納入面試環節,成績不計入總成績,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5.加試
以同等學力身份參加復試的考生,須加試兩門所報考學科專業相關的大學本科主干課程。加試方式為筆試,考試形式一律采取閉卷,試卷滿分為100分。
6.誠信評判
參加復試的考生均須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對有違反復試相關規定、弄虛作假、考試違規、作弊等行為的考生,一經核查確定,嚴肅處理。
(四)其他復試說明
復試通知在官網發布后,我單位會通過“商務短信快車”平臺向相關考生發送短信提醒,請考生注意查收。
七、調劑工作
光電信息工程(085408)專業擬開放調劑。
我單位將根據一志愿復試結果在“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復試調劑系統”中發布調劑缺額信息,具體調劑工作通知將在卓越工程師學院長三角基地官網公布。
說明:對于已參加過本單位復試,但復試成績不合格的考生,我單位不再接收其任何調劑申請。
八、錄取
(一)總成績折算辦法
1. 新一代電子信息技術(含量子技術等)(085401)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400)×1.2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30%;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50%+復試成績;
2. 通信工程(含寬帶網絡、移動通信等)(085402)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50)÷1.5×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30%;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50%+復試成績;
3. 集成電路工程(085403)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30%;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50%+復試成績;
4. 計算機技術(085404)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30%;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50%+復試成績;
5. 光電信息工程(085408)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30%;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50%+復試成績;
6. 網絡與信息安全(085412)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30%;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50%+復試成績;
7. 機械(085500)
復試成績=復試專業知識考核筆試成績(滿分100)×5×20%+復試綜合能力考核面試成績(滿分100)×5×30%;
總成績=初試總成績(滿分500)×50%+復試成績;
(二)錄取規則
1.嚴格按照總成績折算方法,按第一志愿、調劑志愿批次順序,根據指標投放方式、總成績排名和各類(分學科、分專項)統考招生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順次錄取。如錄取最后位次出現考生總成績分數相同,按照以下規則順次錄取:先按照初試成績的高低順序進行排序;如出現總成績及初試成績均相同的情況,則按照單科成績的高低順序進行排序,科目順序依次為:數學、專業課、思想政治理論、英語。
有以下情況之一者視復試不合格,不予錄。
(1)資格審查未通過;
(2)未參加復試;
(3)專業知識考核不合格(專業滿分400分,筆試成績<150分;專業滿分150分,筆試成績<60分;專業滿分100分,筆試成績<40分);
(4)綜合能力考核不合格(面試成績<60分);
(5)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6)同等學力考生加試成績不合格(加試單科成績<40分)。
(三)相關說明
1.考生待錄取工作通過中國研招網進行,一志愿考生待錄取后由學校在中國研招網進行“待錄取”操作,我校不再進行解鎖。調劑考生在中國研招網自愿接受“待錄取”后,我校不再進行解鎖。一志愿考生在中國研招網申請調劑被其他招生單位“待錄取”鎖定的,我校不再列入擬錄取名單,責任由考生自行承擔。
2.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干人才計劃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定向協議由研究生院統一簽訂。
3.非全日制研究生錄取類別為定向就業,須簽訂定向協議。
4.因身體疾病等原因需要保留入學資格的,請在待錄取后向本單位提交申請,報上級部門審批。
九、信息公示
復試錄取工作結束后將在本單位網站公示擬錄取考生名單,公示時間不少于7日,公示期間名單如有變動,將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7日。未經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錄取。
公示結束后,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研究生院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最終錄取名單以“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開平臺”備案信息為準。
十、體檢
體檢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教育部辦公廳 衛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所有錄取考生均須符合教育部體檢要求,體檢不合格者錄取資格無效,不按時完成體檢或弄虛作假者視為體檢要求不合格。具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十一、招生咨詢方式
咨詢電話:0571-22828365
咨詢郵箱:hzyjsb@xidian.edu.cn
十二、其他注意事項
1. 對弄虛作假及考試違規、作弊考生,無論何時核查確定,一律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嚴肅處理。
2.我校將在新生入學3個月內,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發現學生存在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確定為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我單位以研招信息平臺、網站、電話、電子郵件、短信等方式公開或發送給考生的相關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視為送達,因考生個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4.未盡事宜由卓越工程師學院長三角基地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卓越工程師學院長三角基地
2025年3月21日
附件【附件1:卓越工程師學院長三角基地2025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名單.pdf】
附件【附件2:2025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誠信復試承諾書.docx】
附件【附件3:自愿放棄復試資格的承諾.docx】
附件【附件4:2025學生心理測試操作流程.docx】
原文鏈接:https://hz.xidian.edu.cn/info/1003/12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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